发布时间:2019-08-02 21:38:50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
安阳市一类行政区域: 市区 二类行政区域: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 三类行政区域内黄县
目前是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