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14:00:23
既然是设立的是”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当属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医发[2006]第4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但是,这两个行政法规对设立的医疗机构场地所占用土地的属性(即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土地)没有规定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