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一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义演数百场,从事义工服务时间达到数千小时,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300多万元,无私帮助失学儿童、孤儿、残疾人近200人

发布时间:2019-08-13 15:04:24

试题难度:简单 试题类型:填空题 试题内容:(8分)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一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义演数百场,从事义工服务时间达到数千小时,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300多万元,无私帮助失学儿童、孤儿、残疾人近200人,而他和家人却过着简朴的生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决定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把光明留给了人间。在丛飞病逝以后,某网站上的网民对他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牺牲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去捐助他人,并不值得颂扬。也有人认为,丛飞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是应大力颂扬的,因为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请运用人生观、价值观的相关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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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该题取材典型,贴近生活,旨在考查运用人生价值观知识分析社会焦点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回答此题的关键在于审清题意。既要对丛飞的行为作科学的价值判断,又要联系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材料中的两种观点作出科学的评价,从评价过程中进而得出对人们的启示。 试题解析:(1)人生价值必须通过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才能说明,而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首位的。“牺牲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去捐助他人并不值得颂扬”的说法,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2)丛飞在奉献于社会的同时,实现了自己服务他人的理想,个人也因此获得了社会的尊重和满足,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其行为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值得大力颂扬。(3)两种看法体现了不同的荣辱观,这是由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定的。要确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就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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