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15:20:26
自本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