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3 19:09:03
我的月薪是3500,加班费另外算,现在公司打算加100全勤奖,只不过是包含在月薪3500以内的。就是说,如果我请假一天,不仅扣除当天工资,还要额外扣除100全勤奖。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这要看当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工资构成方面有否具体规定,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只可以参照企业的相关制度去执行了。
那样做 等于是减薪了呀 如果现在月薪包括全勤奖为3600元 那就没问题 现在是要包含在3500元之内 请假一天就被扣除这100元 实际你的月薪只有3400元了 如果 当初劳动合同就是这么定的 那也没问题 但如果是后来才决定这么执行的 那就应该重新协商 公司不应该擅自改变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月薪标准 这样做当然是不合法的
建议你去微 信公众号 律霸在线法律咨 询 里面免费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希望能够帮到你
我认为他们的做法合理、因为全勤奖是在你上满一个月(天数)的前提下发个你的奖金。但你因事请假没上班。你上班的天数不是一月的全勤、所以这全勤奖就没了、因你请的是事假。所以这天就没有工资了、我认他们扣你的工资和全勤奖是合法的
公司的做法不违法,因为是奖励全勤的人员,所以请假不能算全勤,当然公司是可以不放这个奖励的。
事假扣全勤应当合理,病假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