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22:53:18
儿子今年17,明年(2020年5月成年)为先天性脑瘫所致肢体二级残疾,无精神疾病或智力残疾,生活来源依靠父母,父亲因儿子是残疾人,经常辱骂殴打威胁儿子及其他家庭成员和家庭财产的安全,甚至经常会说:“钱是我挣的,菜是我买的,饭又不是给你做的,你没有资格吃!”以及一些其他侮辱儿子自尊心的语言,甚至不止一次强行破门危及成绩儿子生命安全,但当孩子母亲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孩子合法权益之时,孩子父亲方面坚决不离婚,还说:“有什么招数你尽管用,反正就是不离婚”经过这次事件以后,孩子父亲表面上认错诚恳,孩子母亲再次妥协,但是不能保证孩子父亲不再伤及孩子生命安全和家庭财产损毁,孩子母亲很软弱,一说好听的就妥协,那么作为残疾孩子自身来讲,怎么保护好自身和家庭安全呢,17岁的肢体残疾孩子可以跟父亲签协议吗?法律上有效吗?如果不可以,作为残疾孩子来讲,怎么做才是合法有效的呢?
儿子与父母签订财产归属或抚养、赡养等协议是可以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签订限制家庭暴力协议,则没有监督执行的保证。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权益吧!
——协议如果对一个有诚信的人才会是合理的,如果对一个本身就带有仇视的人,那都是暂时的!
要去公证处 办公证才 有效哟一般是可以的,有效的
可以订立协议,从法律上保护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如签订协议,需到公证处盖章,这份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去了公证处盖章就有效
有效。要有第三方公证
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有效的
试试找残联看看,或者找街道办事处,求助
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找当地的民政部门来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