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08:27:41
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年审地点就近办理年审手续;
含光路南段30号西安市雁塔区国家税务局
雁塔西路205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雁塔区分局办税服务厅
年审资料
1、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所需资料:
(1)《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如实填报并加盖公章);
(2)2015年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3)2015年5月和9月含工资发放表原件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
2、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所需资料:
(1)《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如实填报并加盖公章);
(2)2015年未安置残疾人的单位,需提供2016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3)2015年2、5、9、11月含工资发放表原件的会计凭证;
(4)残疾人证(二代新证)、残疾人就业证、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残疾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在社保部门打印的养老统筹个人明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