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等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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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2年劳动部与人事部合并后,就开始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制度,将预示旧有的劳动人事部门原有的技术等级证及职称证将更换成国家职业资格证。原劳动部的一、二、三、四、五级技工,以及人事部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级、助理员,对应现在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五级初级技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企业退休人员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等同于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技术人员享受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由于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会逐步提高。这是在我广州高等教育培训网www.gdjypass.cn看到的.网给你自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