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23:31:34
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
这个是不提倡也不允许的
不违规,但是如果牵扯到利益纠纷最好避嫌,因为一旦分配不公或是调解有瑕疵,其中一方一旦走诉讼程序,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像,即便只是调查一旦单位知道也会影像仕途!
按公务员条例来说是不允许的。
参加调解是不违规的
公务员叁加亲属民事调解是不违规的。。
只要依据法律法规公平调解,没有什么不可以。
应该进行回避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情况来定。
看情况,如果比较严重的事情最好回避
有的。详细规定如下: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