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是卫星骗子

发布时间:2019-08-11 13:33:13

我看了贵州“家有购物”电视频道“菲星牌”数码摄像机的广告后,便按照广告的订购热线:4008-678-999订购了,2008年11月28日邮局打电话让我取货,当时我很担心质量问题,可邮递员说:“看货必须先交钱,一旦打开包装,就必须拿去”我想:既然国家允许“家有购物”频道开通,就会有这方面的管理。其次,“家有购物”又承诺“质量有问题,保证七天之内退货。”我就付了1380元钱拿回了家。打开包装,摄像机拳头般大,还附带一部“三星”手机(只有收短信,打电话功能),我找了懂数码摄像的师傅,经过操作发现成像模糊不堪,和电视广告的相比那是天壤之别。第二天我又拨通了4008-678-999,他们让我拨打售后服务电话4008-686-999咨询,经过我的说明,对方同意让我退货,并叮嘱我将邮局签订的付款单一同寄去。我在七天之内2008年12月3日将货退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68号(中央新影厂院内)贵州家有购物有限公司客户部。后来我打电话告诉他们我的银行账号并询问,他们说货收到了,要经过又关部门的鉴定后会给我电话。过了几天他们打过来电话说,决定给我退款,可财务经理住院。从那以后我几乎两三天打一次电话,他们都找种种借口推拖。再后来打电话,一段音乐过后就是“现在是通话高峰期,请不要挂机,我们会马上为您接通”的语音提示,怎么等就是不接。“3.15”期间他们电话通知我,我的银行账号的姓名是别字,让我将银行的账号复印发传真过去,我按照他们说的做了。到目前也杳无音信。
我很清楚自己被欺骗了,在网上我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工商所的消费投诉电话:010--62612315,打了好多天才接通,工商人员简单的询问了我所在的地区和我订购产品的品牌,让我等候电话,结果是证据不足不能立案,让我报警,可110说一千多元钱不够立案。
这件事使我伤透了脑筋,为了不让“家有购物”电视频道引起我的不愉快,老公/从电视中删除了“家有购物”频道。
我想:国家之大,有法必依;“家有购物”频道的开通,它会被亿万个家庭的电视机所接收,上当受骗的就更多了。“家有购物”就是“隔着口袋卖猫”为什么老百姓花钱换来的都是假冒伪劣产品?严重的含有商业欺诈行为!诚信何在?在此我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树立“在本地方消费让人放心”的观念。不要轻信电视上广告人的花言巧语。贪图便宜,吃亏的永远是我们自己。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电视购物”的监管力度,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消费,放放心心的生活。敬请有关人士给我们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推荐回答

还没有选出推荐答案,请稍候访问或查看其他回答!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