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0:27:28
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平安保险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保险责任终止。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被保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平安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