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注明房产由五位子女继承,并未注明女婿,儿媳有继承权,离婚时女婿和儿媳能分割遗产吗。

发布时间:2019-08-12 03:39:38

遗嘱注明房产由五位子女继承,并未注明女婿,儿媳有继承权,离婚时女婿和儿媳能分割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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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和儿媳不能分割!根据法律规定:1、按遗嘱继承取得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该财产。2、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婚姻法相关内容: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第三项);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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