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谈谈看法,如何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19-08-12 00:33:30

对如何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谈谈看法,如何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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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纲要》和《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为建设活力美丽幸福谯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区、乡镇联动普法。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对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是细化工作内容。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并按照责任清单要求,把150条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到全区33家单位,责任到个人,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新常态下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四)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制定规划,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普法目标、普法对象和工作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普法规划,立足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促进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让普法内容深入人心,做到本单位所属范围内不漏掉一个普法对象,引导大家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人人的职能作用。细化任务,形成合力,确保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单位职工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保障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下,实现了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在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的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形成科学、统一、有力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单位和领导责任。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办工作汇报;建立普法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由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包点、包部门,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和作用,向普法领导小组进行述职,以提高各单位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责任制,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普法主管部门单独组织实施,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直接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进程。我们要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能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要改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司法部门“单打独斗”为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才能大幅提高。在“五五”普法期间,由于对执法部门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奖励和惩罚机制,造成普法办工作相对被动的局面,只能想方设法借助各种工作平台,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当中,导致很多时候,在对部门的任务部署和部门对普法办的信息反馈方面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六五”普法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责任明细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以区级为例,可建立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核心、多个协调指导办公室为分支、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为骨干的三级组织网络。其中,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整个组织网络的核心和主导,对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多个协调指导办公室,作为分支机构,分别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协调指导办公室,由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法委、经贸委、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分别对应负责各自一块的目标责任管理,相互协调,分工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则是全区法治建设组织网络的骨干和基础,负责各相关单位信息通报和联络等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协调指导办公室,按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要求,联合对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的作用,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布,对未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单位,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并将其纳入到年终考核成绩之中,而年终考核成绩作为评选法治创建优胜单位、绩效目标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以此作为切入点,促进解决领导认识到位问题,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解决执法不公正和不文明问题,以及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管理水平。  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更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干部述法,就是对干部个人年度学法守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执行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维护司法部门公平正义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将干部述法纳入干部考评机制,是对干部述职考核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对干部述职内涵和政绩评价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同时,更是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建议在处(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中,实施“德、能、勤、绩、法、廉”六位一体的述职考核机制,把法治工作业绩纳入对党政干部的考核任用。处(科)级领导干部既是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又是具体执法者,抓住了“龙头”,就抓住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源头”。实施干部述法考核机制,一是要建立“述法”工作的各项制度,与组织部联合开展调研,形成实施意见,在述法对象、内容、程序、组织领导等方面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述法”工作的考评机制,与纪委、组织部组成“述职述廉述法”测评小组,共同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过述法考核,让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检查自己是否在单位重大事项中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政,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等,形成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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