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14:01:11
2014年10月台湾著名食品企业顶新集团被爆使用黑心油,引爆两岸三地食品安全恐慌。顶新因此在台湾成为人人喊打的对象。10月30日,彰化地检署认定顶新制油公司涉嫌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购买非食用的饲料油制作成猪油,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商业会计法”等,将顶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代理董事长陈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等人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27日,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魏应充等6人通通判无罪,全案可上诉。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检方虽起诉魏应充求处徒刑30年,不过检察官的举证不足,无法证明顶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采购的油品有问题,也无法举证大幸福的油品来源是采用不健康的猪只,因此判决被告全部无罪。判决结果一出,法庭内的媒体记者一片错愕。
面对舆论压力,台湾彰化地方法院29日发表声明称,判决书详载本案证据不足,不能判决被告有罪,以迎合民众认知;若检察官所举证据不足,法院仍照单全收判被告有罪,不但违背无罪推定原则,人权也将无法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