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向灾区捐赠能否税前扣除?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公司向灾区捐款10万元。但当年我公司经营亏损。能否在税前全额扣除?

发布时间:2019-08-03 09:36:50

亏损企业向灾区捐赠能否税前扣除?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公司向灾区捐款10万元。但当年我公司经营亏损。能否在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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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但根据国发[2008]21号文件规定,为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此规定未限制企业亏损就不能扣除。因此,如亏损企业也发生上述捐赠,可允许加大亏损,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结转,也不受新税法的扣除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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