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十分钟不在岗(下午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内),按旷工一天处理,扣一千二百元,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9-16 20:24:01

有二十分钟不在岗(下午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内),按旷工一天处理,扣一千二百元,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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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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