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餐厅上班规定说做满3个月才能辞职是合法的吗?

发布时间:2019-08-01 01:37:18

我马上要去一个餐厅上班但是那边的经理告诉我要做满3个月才能辞职。合法吗? 另外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是怎么样的标准!麻烦给一份图。   如果到时候不允许辞职我应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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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有统一的模版,也可以自行制定,只要不违法即可。到时候不允许辞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和开具离职证明,主张离职工资。

建议您想好了再入职,频繁的离职对今后的求职不利。

其他回答

这属于霸王条款,不合法的。

当然是霸王条款,可以告他。

这个是违法的,应是双方协商。。。

双方应事先约定好,按照约定执行就行

应该是霸王条款。

和劳动法符的规定都不合法

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跟你签订3年合同,那么试用期3个月。如果签订一年期合同,那么试用期1个月。当然现在许多单位都是签1试用3个月的。另外没有任何规定不允许员工辞职的,没有必须干3个月的说法。入职时及时是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凭借合同去当地劳动仲裁即可。

双方自愿协商定时间

不对,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其他时间,只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就可以

这是餐厅自己规定的。自己都不想做满三个月,还是不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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