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纪委工作纪律七不准

发布时间:2019-09-04 18:43:52

太原市教育局纪委工作纪律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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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得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得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4、不得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得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得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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