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开车把一个路人撞成一条腿截肢了,并且她开车逃逸了,想知道我的女朋友会被判刑吗?

发布时间:2019-08-03 12:06:50

我的女朋友开车把一个路人撞成一条腿截肢了,并且她开车逃逸了,想知道我的女朋友会被判刑吗?

推荐回答

肇事逃逸要负刑事责任的,出事故后应该马上报警报保险积极配合抢救伤员,并不是走了就没事,法律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不清楚等等会去偏袒哪一方的。

其他回答

没有任何照顾,法律不分男女。判刑是一定了

赶快自首去

法律 是不分男女的!

想少判刑,就得主动 投案,配合调查

这与是男是女无关。自首吧!否则罚得更重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这个会非常麻烦,和被撞的人达成谅解不是重要的事情,关键是交通队不起诉是关键

逃逸那就是刑事犯罪了,跟性别无关

犯了错误要用于承担,要不良心能过得去吗

你这样想肯定是错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哦!你女朋友这种情况肯定会被判刑的。

您这想法太睿智了,就因为她是个女的就可以不判刑了,就可以不坐牢了,想提问先带脑子,天真。

至少会拘留的啊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