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7 13:51:38
2018年7月购一房产,原销售承诺有减免2年物业费和有3万车位抵用券并已做入系统之中,由于车位还未建设好,所以暂时还没有纸质凭证交于我们,后原销售离职,新销售与我们对接,说系统中没有任何物业费减免和车位抵用券说明,所以新销售不予接受,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与原销售微信沟通关于车位抵用券的事,有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可以证实就可以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原销售”是卖方的员工。
除了聊天记录外,你们还有什么实质性签署文字的东西么?有的话拿出来告原单位,由于他们的工作延期交接不畅导致现单位抵赖,官司赢了的话你们能享受原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