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该怎么冲洗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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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6.4 冲洗主控项目6.4.1 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6.4.2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4.3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4.4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试水检查。6.4.5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于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4.6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视定7.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7.1.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 2 系统供电正常。 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汁要求。 4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汁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5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7.2 调试内容和要求主控项目7.2.1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水源测试。2 消防水泵调试。3 稳压水泵调试。4 报警阀调试。5 排水设施调试。6 联动试验。7.2.2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 2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进行通水试验。7.2.3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2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7.2.4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7.2.5 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 MPa、放水流量大于1 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和观察检查。 2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和观察检查。 3 雨淋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雨淋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o,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和观察检查。一般项目7.2.6 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7.2.7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的要求进行记录: l 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打开阀门放水,使用流量汁和观察检查. 2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的联动试验,可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1只顷头,雨淋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水泵启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干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