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6 10:20:21
(二)要遵守组织制度。
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一定要请示,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凡是应让组织了解掌握的个人事项,都要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请示报告,决不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决不弄虚作假、糊弄组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严格遵守 “四个服从”,使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
(三)要服从组织管理。
正确对待组织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置身于党组织之中,防止思想上、行动上“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对组织忠诚老实,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常怀感恩之心,遇事多从自身找问题、找差距,不抱怨、不发牢骚,保持良好心态,始终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要让“为官不易”成为企业党员干部应有的状态,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我们企业党员干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组织做、哪些事该个人做。这些要求和程序,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要做到心中有数。
(四)要克服特权思想。
党的十八大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也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做事,决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自觉维护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维护班子的团结,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努力锻造纪律严明、团结有力的党组织。
(五)要树立典型形象。
当前,群众最反感、最不信服的,就是一些党员的言行不一。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时时处处用严格的尺度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垂范;凡是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努力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干在前,真正使领导放心、群众信服、自己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