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报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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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原山东省法律学校)于2006年4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鲁政字(2006)117号],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学院位于济南市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礼堂、餐厅、浴室、学生和教工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拥有教学用计算机420余台,并全部上网,实现了网络管理;建有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室、语音室、模拟会计室等实习实训场所;信息中心配备先进的摄录像、编辑等设备,学生教室装有闭路电视、网络教学系统,可组织大规模的电视直播教学和网络教学;图书馆藏书达15万余册,并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学院有汽车驾驶训练场一处,可满足在校学生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学院有运动场一处,足球、篮球、乒乓球、沙袋等活动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均配有电话;食堂管理引入目标经营,花色品种多、饭菜质量高、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深受学生、职工的欢迎;浴室、医务室等服务机构一应俱全,是一个理想的学习生活场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朝气蓬勃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256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48人;教师中高级讲师52人,讲师62人;并有56人担任了兼职律师工作。学院始终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乘着教育改革的春风,伴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山东省法律学校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建校20多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秉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宗旨,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增强学生继续学习的能力;另一方面 ,注重学生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先后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社会培养了7800余名毕业生,为司法行政系统培训了3200多名干警,并受省政府的委托,为西藏法院系统培养了四届160名藏族毕业生,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优良校风。 院长老马致辞: 回顾过去,学校发展中的一个个闪光点令我们欣慰与自豪;展望未来,宏伟的目标与社会的厚望令我们深感肩头重任。现在全校上下正在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筹建山东法律职业学院。我们相信在一两年内,一个现代化的,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将呈现在济南东部新城。我们也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促进学校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山东省的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们真诚希望有志青年前来该校学习深造;热情欢迎有志致力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朋友们来校施展才华,共创大业;衷心希望广大的专家、学者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办学特色】 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的办学方针,始终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宗旨,以“严谨、求实、团结、创新”为校训,以严格的制度、人本化的管理教育学生。学院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不仅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而且学习汽车驾驶技术、散打、擒拿格斗、速录等专业技能,学院要求学生在毕业时不仅要取得毕业证,同时还要取得计算机、外语、速录等等级证书,掌握汽车驾驶技术、基本的会计电算知识。学院为了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促进学生就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分层次教学。三年制大专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也可于毕业时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专升本考试或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