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05:03:40
甲为精神病人,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多年来随表叔生活,甲在放爆竹时不慎引燃了乙的车辆,甲的表叔应赔偿乙的车辆损失吗
要看这位表叔是不是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不是的话就没有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应该,因为是监护人~
监护人应该有赔偿责任,酌情赔偿吧。
监护人承担责任,自己有财产的可从其财产中支付。
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经济赔偿。
从你叙述的情况分析,这位表叔应当是甲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赔偿乙的车辆损失。
是的 应该由他来赔偿
是的,是的,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