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22:42:13
1、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正反面);
2、征信报告
3、婚姻证明;
4、工作证明:两周之内开具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的工作证明材料之一;
5、收入证明
6、住址证明:(以下资料任选一项)
自有房产:房产登记证/房产使用权证明;
近1个月内的水/电/煤/有限电视/固定电话账单(有地址信息);
近1个月内的银行信用卡或公务机关邮寄信函—附带地址及申请人姓名;
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材料(两周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