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0:58:19
10天。
自投保人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