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15:44:48
(1)合同生效起1年内因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2)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起1年后因病身故,平安保险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