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05:29:21
A君为B公司开发业务,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A君为B公司去跑项目拉关系,成功后B公司必须支付给A君报酬,一般是按照项目的总造价10--15%提取,但是在开办前期A君不收取B公司任何费用,开办期间所有产生的费用由A君自行承担,待项目成功并获得中标(签订合同后)才收取费用,如果A君在开发项目又没有得到中标资格,B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这类协议是否有效?如果B君获得中标资格后耍赖又该如何处理?请各路大侠指点!
A君签定的合作协议书有效,这种业务属与类似介绍费,如果中标后B君耍赖可以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