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金管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Ⅰ.责令改正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Ⅲ.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Ⅳ.暂停其直接负责

发布时间:2020-12-15 16:08:56

1.[]对基金管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Ⅰ.责令改正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Ⅲ.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Ⅳ.暂停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A.Ⅰ、Ⅲ、Ⅳ B.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②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⑤侵占、挪用基金财产;⑥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⑦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上述行为的,还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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