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14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

发布时间:2021-01-10 17:20:37

1.[]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14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14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A.15.04 B.16.32 C.18.24 D.22.72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纳税人未用于出租的应税房产,其应纳税额应按应税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纳税人出租的房产,其应纳税额应按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税房产大修停用六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1200×(1-20%)×1.2%÷12×4+1000×(1-20%)×1.2%÷12×8+10×12%×4=1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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