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对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平面处理范围,应符合下列(

发布时间:2021-02-14 09:48:43

1.[]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对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平面处理范围,应符合下列( )规定。A.当为局部处理时,其处理范围应等于基础底面的面积 B.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1/4,且不应小于0.5m C.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3/4,且不应小于0.5m D.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3/4,且不应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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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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