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非金银手饰材料物资,属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需连续再加工为应税消费品才能出售的,则下列项目中构成其入账成本的有(

发布时间:2021-01-07 16:50:03

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非金银手饰材料物资,属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需连续再加工为应税消费品才能出售的,则下列项目中构成其入账成本的有(  )。A.发出材料的成本 B.加工费 C.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往返运杂费E.加工劳务所匹配的增值税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加工劳务所匹配的增值税都单独在应交税费科目中反映,不计入到材料物资成本中。[该题针对“委托加工物资的初始计量与核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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