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下的两个子公司。甲公司2012年初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年5月,又从母公司M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45%的

发布时间:2020-12-16 16:34:04

1.[]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下的两个子公司。甲公司2012年初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年5月,又从母公司M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45%的股权,对乙公司实现控制。第一次投资支付银行存款2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万元,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第二次投资时支付银行存款95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20万元,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已知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形成合并之后,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15 B.125 C.220 D.231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达到合并后应该以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400×(10%+45%)=220(万元)。相应的会计分录为:2012年初: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贷:银行存款 202012年5月: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2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银行存款 95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5初始投资成本与原股权账面价值加新增投资对价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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