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前一发明B,现准备再申请一新发明A,新发明A将权利要求A,已被本人申请专利保护为完善前一发明B

发布时间:2021-02-23 15:20:00

为完善前一发明B,现准备再申请一新发明A,新发明A将权利要求A,已被本人申请专利保护为完善前一发明B,现准备再申请一新发明A,A比B发明范围大了,增加了新内容,但包括B,请问:新发明A《权利要求书》中有没有必要引进前一发明B《权利要求书》中相关的权利要求呢

网友回答

这个问题不好简单理解,如果你引用B的权利要求,在A里面能实现三性要求,那么可以引入,
要是不能的话,实审肯定让删除,已经公开的东西,就不能在要求保护了,现在新审查指南里面借鉴了美国的dedicate to public,就是捐献原则,即使对方根本不提出保护,在专利里面公开了,这也算是现有技术了,你也不能在对别人公开的部分要求保护
======以下答案可供参考======
供参考答案1:
有必要供参考答案2:
是你自己的就可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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