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部发布新修订的.新修订的经过20多次修改.历经4

发布时间:2021-02-19 13:49:53

2012年3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部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过20多次修改,历经4年,三次公布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站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特别是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加强对PM2.5的监测,及时公布监测数据。(PM2.5主要来自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会产生很大的危害。)阅读材料,结合政治常识的有关知识:(1)谈谈为什么国务院要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5分)(2)结合材料,运用公民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谈谈应如何贯彻落实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1分)


网友回答

答案:

(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分)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1分)②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1分)③政府肩负履行国家职能的责任,重视修订《标准》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人民根本利益。(2分)
(2)公民角度: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自觉执行国家减排战略,提倡低碳生活。(3分)
政府角度:①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制定落实新标准的具体举措。(2分)②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运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排放污染;履行文化建设的职能,增强企业和个人保护环境、减少排放的意识;履行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优化环境、减少污染。(3分)③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管理,依法惩处违反新标准规定的行为。(2分)④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新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空气质量的水平。(1分)

解析试题分析:该题考查政府以及公民的有关知识,第(1)问:原因类试题,主体是政府,考生可以从国家性质、政府的性质、宗旨、原则、职能等角度分析其原因。第(2)问:考查的角度是公民与政府,措施类试题,公民角度考生可以从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等角度作答,政府角度考生可以从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文化建设的职能、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等角度作答。
考点:政府以及公民
点评:考生要准确把握政府的答题模式:(1)政府为什么要做某一件事:①国家性质、政府性质、人民地位决定。②是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和贯彻对人民负责原则的需要。③是政府某种职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公共服务)的内在要求。④是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⑤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⑥我国政府是有权威的政府,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2)政府怎样做某一件事:①履行职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②坚持原则: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政府应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③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才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⑤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审慎行使权力。⑥树立权威:树立政府的权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难度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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