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什么?并指出德法两国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有何不同你发的这个答案他们说不对

发布时间:2021-02-24 01:35:51

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什么?并指出德法两国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有何不同你发的这个答案他们说不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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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在普鲁士领导下通过王朝战争实现统一后,成立了德意志帝国,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
1、国体——联邦制国家由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等22个邦和3个自由市组成.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海关和银行立法、征收间接税、颁行民法及刑法等权限,各邦则保留了一 些自治权.
2、政体——君主立宪政体: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评价:德意志帝国宪法形式上确立了德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补充: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是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革命战争或和平改革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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