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结婚后男方出资首付,女方还每个月贷款,房子登记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的
网友回答
首先要确认房产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离婚分割时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但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财产,男方在获得全部产权的同时还应根据还贷出资、房屋增值等情况对女方进行补偿。 “婚后女方还贷款”的资金是来源与何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工资、奖金、公积金、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女方以此类资金还贷,其中也有男方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