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4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0-11-30 10:17:01

1.[]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4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A.5.13万元 B.6万元 C.6.6万元 D.7.72万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应纳税额=77.22-(1+17%)×1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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