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题库_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0-06-05 22:47:0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题库_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试题及答案

1. 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违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性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采纳。 ( × )
解析:根据《食 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标准是强制执行的。除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强性。
4.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 业制定严于安全标准或者地方的业标准,在本企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部门备案。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国家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国家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国家 鼓励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安全 国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家标准或者地方的企业,在本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卫生行部门备案。
5. 食 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其活动符合相的安全标准,如《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规范》( GB 14881 -2013 )。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生产经营者对其的负 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和安全标准从事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监督 ,承担社会责 任。
6. 可以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内放个人生活物。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种、数量相适应原料处理 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环境整洁并与毒害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2.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化 妆、 染指甲喷洒 香水 ;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 生产无关的个人用。
7. 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的种、数量相适设备或者 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尘蝇防鼠、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弃物的设备或者施。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种、数量相适应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 更衣盥洗采光、 照明通风防腐尘防 蝇、防鼠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弃物的设备或者施。
8. 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专 技术人员、管理须为职,不得为兼。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业技术人员、管理 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9. 为了便于成品运输,宜将产包装间设置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形式。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原料与成交叉污染,避免接触有毒物不洁。
10. 为便于内包装材料的传递,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将库房与 内包装车间之传递通道上的行门拆除。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原料与成交叉污染,避免接触 有毒物,不洁。根据《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4,2.4.2 >清洁作业区 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
11. 食 品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品与直接入口食、原料成交叉污染,避免触有毒物不洁。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 原料与成交叉污染,避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2.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 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害物一同贮存运输。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 、无 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 度等特殊 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害物一同贮存运输。
13. 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保持个卫,时将手洗净穿 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卫, 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 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14. 食品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应当将手洗净,是否需要穿戴清洁的 工作衣、帽可由企业自行要求。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 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卫, 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 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15. 食品生产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活饮卫标准。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卫标准。
16. 食品生产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
17. 食品生产 企业可对市场上滞销的进行回收,并以此为原料新的产品。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或者添加剂以外化学物 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的食品,或者用回收作为原料生产品。
18. 为了避免浪费,食品生产企业可以使用过期的冷冻肉 加工成饼。(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添 加剂生产,加剂。
19. 某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完成销售包装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 根据销售需要,产品可以在 2018 年 3 月 6 日出库时标注当天为生产期。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 十)标注虚假 生产日期、保质或者超过的食品添 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2.4 >生 产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的日期,也包括装或灌即将入 (灌 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0. 某食品生产 企业将进行包装后置于成库储存,可以待该批品出厂时将当天日期打印为生产(×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或者超过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2.4 >生 产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的日期,也包括装或灌即将入 (灌 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1. 禁止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但添加剂有 没强制要求。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添 加剂、 食品 相关产:( 十一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添加剂。
22. 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用农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3.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 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中不得添加按照传统既是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 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但是 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中药材的物质。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公布。
24. 生产的食品中可以适当添加药,增治疗功能(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中不得添加药,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中药材的物质。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公布。
25. 食品添加剂可以凭经验、感觉。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 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 。
26.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安全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有关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应 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 安全 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
27. 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留存信息,建立安全追溯体系保 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程 追溯 制度。食品 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集、留存,建立安全 追溯 体系。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会同农业行政等有关建立食品安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28. 国家不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 )
解析:根据 《食 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企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
29.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试。 经考试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 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知识培训加强检验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面负责。生产经营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不具备食品安全能力的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人员随机进行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情况。监督抽查不得收取费用。
30. 从事接触直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人员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健 康检查,取得健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碍食品安全疾病人,不得从事接触直入口食品的工作。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1. 从事接触直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人员健康证过期后,可继续 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待日后有时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证明即可。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入口食品的工作。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32.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原料采购、验收投等控制 事项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 一)原料采购、验收投料等原控制 :(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控制 ;( 三)原料检验、 半成品成品 出厂检验等控制 :(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33.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所的运输和交付控制方面定并实施 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 一)原料采购,验收、 投料等 原料 控制 ;(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控制 :( 三)原料检验、半成 品检验 .成品出厂检验等控制 :( 四)运输 和交付控制 。
34. 食品生产企业可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自。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另外,企业自查是行为日常检官方活动。
35. 某茶叶公司的原材料青均使用自家山所产,因此不需要对 茶青进行货查验或检。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生产者采购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明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 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不得采购或者使用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原料。添加剂、相关产生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添加剂相关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料、食品添加剂,相关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生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 进货日以及供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 凭证。记录和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质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6. 某面包厂的进货查验记录中了原料鸡蛋生产日期、保质等 信息,可以不记录进货日期。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生产者采购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明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 明的食品原料, 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不得采购或者使用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原料、 食品添加剂、相关产。生企业应当建立 食品原料、添加剂相关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料、食品添加剂相关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生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以及供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存相关凭证。记录和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质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7. 某食品生产企业出具了厂自检合格报告后,可以不留存相对 应的原始检验记录。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 4881 -2013) <9.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保存各项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 制度,及时保存。
38. 某糕点生产企业为保证品新鲜,可将刚烘焙好未经检验的运 输出厂进行销售。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添加剂,相关产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的、添加剂相关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39. 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证 据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并记录召回通知情况。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召回制度。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明可能 危害 人体健康的,应 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营者和消费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40. 食品生产企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无需通知相关营者 和消费者。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召回制度。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营者和消费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41. 食品生产企业对因标签、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安全准而被 召回的食品只能采取销毁措施。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采 取 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而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 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
42.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先对召回的进行销毁,再向相关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时间、地点。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 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 报告 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 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43. 食品添 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并在上载“加剂”字样。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本法第六十七条一款项至八九项规定的事,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量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44. 某枣汁饮料标签上可示该产品以用于预防贫血。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和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45. 某酒厂新生产一批配制,可以在标签上示为“通络活血 酒”。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和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 内容,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 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46. 某食品生产企业在其中加入了山药、大枣等按传统既是又 是中药材的物质,因此可在标签 上标识该产品具有补气血的功效。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和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47.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 的,食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复检机构进。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对依照本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内向实施抽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部门在公布机构名录中随确定检机构进行复。出具的结论为最终验与初机构不得为同一。复检名录由国务院认证可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等部门 共同 公布。
48. 食品 生产企业应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规定的食 品检验机构对所生产的食进行,不可自。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的进行检验 ,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机构。
49. 进口的食品、添加剂相关产符合原国家或地区标 准即可。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的,添加剂、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安全家标准。
50.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期检查本各 项食品安全防范 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国务院组织制定家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食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警机制、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1. 为应对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故的调查处,某生产企业用编造好的记录替代了原始。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应当及时向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行部门报告。以上府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事故,接到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预案的规定向本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预案的规 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 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不得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不得阻 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资料样品。单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何单位个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3. 某食品 生产企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 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进行任约谈。 责任情况和整改应当纳入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四条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进行任约谈。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
54. 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食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55. 某食品生产企业 2017 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在 2020 年可以重 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任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 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担任企业品安全管理人员。
56. 某食品生产企业 2017 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 2020 年可以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担任企业安全人员。 (× )
解析:根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他任自处罚决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担任企业品安全管理人员 。
57. 王某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五年后可从事生产管 理工作,也可担任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人员。 ( × )
解析:根据《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生产经营者及 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他任自处罚决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58. 因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而受损害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该食品的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向生产。 ( × )
解析:根据 《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赔偿 后有权向追;属于经营者责任 的,生产者赔偿 后有权向经营追。
59. 某酸奶生产企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经分析可能是营环节保存 不当造成酸奶变质。该生产企业可先行赔付,要求消费者直接向销售超市索赔。(× )
解析:根据《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赔偿 后有权向追;属于经营者责任 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追。
6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规范》( GB 14881 -2013 ),分隔是指通过 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并不需要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 -2013) <2.6 >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比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离。
61. 食 品生产企业厂区不应选择对有显著污染的域,如某地品安全和食宜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3.1.1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 品有显著污染的域。如某地安全和宜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该地址建厂。
62. 食品生产企业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布局应满足卫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交叉污染。(√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4.1.1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品生产中发交叉污染。
63. 一般作业区应与清洁分离。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CB14881 -2013 )< 4.1.3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工艺性以及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离或隔。如 :通常可划分为 清洁作业区 、准和一般;或清洁作业区和一 般等。般作业区应与其他域分隔。
64. 为便于人员操作,检验室可未经分隔直接设生产区域内。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4.1.4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 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65. 食品生产企业在车间屋顶内层喷涂料作为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于清洁的涂料。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4.2.2.1 >顶棚应使用无毒 、无味、与生产需求相适应易于观察清洁状 况的材料建造 ;若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料作为棚,应使用无毒、 味防 霉、不易脱落于清洁的涂料。
66. 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尽量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 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的装或措施。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生产 通用 卫生规范 》(GB 14881 -2013 ) <4.2.2 .3>蒸汽、 水电等配件管路 应避免 设置于 暴露食品的上方 ,如确需设 置, 应有能力防止灰尘 散落及水 滴掉落的 装置 或措施。
67. 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 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于清洁。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生产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4.2.3.1 >墙面、隔断 应使用无毒、味的防 渗透 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 范围 内 的墙面应光滑、不易 积累污垢 且易于 清洁 ,若 使用涂料 ,应无毒、味防 霉、不易脱落于 清洁 。
68. 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可装设能自动关闭门。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生产 通用 卫生规范 》( GB 14881 -2013 ) <4.2.4.2 >清洁作业 区和 准清洁作业区 与其他 区域之间的门应 能及时关闭 。
69. 排水系统入 口应安装带封的地漏等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及浊气逸出。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生产 通用 卫生规范 》( GB 14881 -2013 ) <5.1.2.2 >排水 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 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 废弃物进入 及 浊气逸出 。
70. 室内排水的 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低区域高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2.4 >室内排水的流向 应由清洁程度 要求高的区域流向 清洁程度要求 低的区 域,且 应有防止逆流的 设计 。
71. 不同清洁 要求的一设备部位应分开,并使用工器具。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3 >清洁消毒设施应配备足够 的食品、 工器具和 设备的专用清洁施 ,必要 时应配备适宜 的消毒 设施 。应采取措施 避免清洁 、消毒 工器具 带来 的交叉 污 染。
72. 食品生产场所或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为节约空工作 服可与个人装混放。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5.1 >生产场所或车间入口 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 可按需要设置 更衣室 。应保证工作服 与个人 服装及其他物品 分开 放置。
73. 卫生间可与食品产车直接连通。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5.3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 ,卫生间的结构 、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 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洗手施 。卫生间不得与食品产 、包装或 贮存 等区域直接连通 。
74.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泽和亮度能满生产 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7.1 >厂房内 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 工照明, 光泽和亮度应 能满足生产和 操作需要;光源 应使食品 呈现真实 的颜色 。
75. 原料、半成品包装材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 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8.3 >原料、 半成品包装 材料等依据 性质 的不同分 设贮存场所 、或 分区域存放 ,并有 明确标识 ,防止交叉 污染 。必要 时仓库应设有 温、湿度控制 没施 。
76. 食品原料等贮存物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但靠墙。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 、地面保持 适当距离 ,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 搬 运。
77. 仓库内的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 及物品搬运。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 、地面保持 适当距离 ,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 搬 运。
78.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规范》( GB 14881 -2013 ),清洁剂、消毒杀虫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包装材分离放 置。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1.8.5 >清洁剂、消毒杀虫润滑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 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包装材等分隔放置。
79. 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与能力相适的设,并按工艺流程 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2.1.1 >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的设,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 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80. 用于食品生产监控的温度计、压力表应定期校准维护。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2.2 > 监控设备用于测 、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仪 等,应定期校准、维护。
81. 食品生产企业线监控应当避免使用水银温度计,以破损后造 成玻璃异物污染以及汞化学。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8.4.2>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外来人员及加工程 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异物污染风险。
82.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保养和 维修制度,加强的日常护保养。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5.2.3 > 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应建立制度,加强日常和保养,定期检修 ,及时记录。
83. 清洁消毒前后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6.1.4 >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 和 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前后的设备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
84. 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对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器具用 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 √ )
解析: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安全 通用 卫生规范 》( GB14881 -2013 ) <6.2.2 > 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 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85. 食品加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无需卫生培训可直接上岗。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1.2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证明 ;上岗前应 接受卫生培训 。
86. 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现患有痢疾、甲型病毒性肝 炎戊炎等疾病的员工,应立即开除。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1.3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 性肝炎戊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肺结核、脓或者渗出皮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7. 食品加工人员操作中不小心切到手指造成明显皮肤损伤,经包扎可 以继续在配料岗位工作。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1.3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 性肝炎戊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肺结核、脓或者滲出皮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8. 食品加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应佩戴饰物,但可手表。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2.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化妆染指甲喷洒 香水 ,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
89. 食品加工人员个使用的水杯可以直接放在生产车间操作台上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2.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 化妆染指甲喷洒 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
90. 食品加工人员作过程中,上厕所后继续从事生产活动应洗 手,可不用再次消毒。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2.4 >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 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生产无 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 、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生产相 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91. 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3.3 >来访者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 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92. 食品生产车间应设置纱帘、网防鼠板蝇灯等,止类昆 虫等侵入。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4.2 >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措施,并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采 取有效措施 (如纱帘、网防鼠板,蝇灯风幕等 ), 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93. 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度,期对 于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5.1 >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度,有特殊要求的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废弃物期清除 ;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 ;必要时应 及时清除废弃物。
94. 食品加工人员可穿着作服或者个装进入业区域。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6.6.1 >进入作业区域应穿着工服。
95.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添加剂和相关的采 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7.1 >一般要求应建立食品原料、添加剂和相关产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添加剂和相关产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不得将任何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添加到食品中96. 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验收不合格 的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品分开放置,做好明显标记。(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7.2.2 >食品原 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的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及时进行退、换货等处理。
97. 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害物同时装运,避免污染。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7.2.5 >食品原料运输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必要时进行 消毒。食品 原料不得与有,害物同时搬运 ,避 免污染食品原料。
98.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变质或超过保期的食品原料。(√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7.2.6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 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期的食品原料。仓库出货 顺序 应遵循先 进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料特性确定货顺序。
99. 食品原料、添加剂和包装材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 的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7.5 >其他盛装食品原料、添加剂,直接触的包材或容器材质应稳定、无毒害,不易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原料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或外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
100. 鼓励采用 HACCP 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1.2 >鼓励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HACCP) 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 安全控制。
101.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和指示。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2.2.3 >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和指示,食品加工过程的 微生物监控结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 中对 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水平。
102.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在加工中添剂以外的非用化学 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3.3 >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剂以外的非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103. 应急情况下,可临时使用食油脂或工业对生产设备上直接 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进行润滑。(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3.4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 使用食油脂或能保证品安全要求的其他。
104.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清洁剂、消毒等化学的使用制度,并做好 使用记录。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3.6 >食品添加剂、清洁消毒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 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 ;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记录。
105 . 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备维护、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降低受 到异物污染的风险。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4.2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外来人员及加 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异物污染的风险。
106. 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等有效 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4.3 >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 属检查等有效措施降低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107. 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包 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如实记录装材料的使用情况。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8.5.2 >使用 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应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 使用情况。
108. 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食品 生产企业,应委托相资质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应由生企业全项目逐批自检验,不得委托。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婴幼儿配方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婴幼儿配方食实施逐批检 验,保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 14881 -2013) <9.1 >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资质的食品 机构对原料和产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记录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013 版)的公告 (2013 年第 49 号)#7. 检验管理制度。(2) 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 应全 项目 连批自行检验。国家卫生计政部门有关食品安全 公告和国家标准 (含企业标准 )所规定的有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项目,企业 都应具有相的检验设备。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或更改,企业及时购置对应的检验仪器设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 (GB10765).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配方食》 (GB10767) 涉及的检验方法参见附件 2、附件 3。
109. 食品生产企业自 行检验应具备与所项目适的室和能 力。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9.2 >自行检验应具各与所项目适的室和能力;由有相资质人员按规定的检验 方法;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定。
110. 食品生产企业对新购买的分析天平只需要进行一次检定。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9.2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项目适的室和能力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 人员按规定的检验 方法;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定。
111. 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室应妥善保存报告和原始记录,无需留 样。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9.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保在各项原始记录和报告。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112. 同一食品种不包装的产,受规格和形式影响检 验项目可以一并检。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9.5 >同一品种不包装的产,受规格和形式影响检验项目可以并检验。
113.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 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0.3 >贮有、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 持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
114. 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加工人员以 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应 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2.1 >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 位的培训制度。对加工人员以及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115. 食 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施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试,做好记录。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2.3 >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施安全年度培 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记录 。
116. 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规标准更新时,应及对员工开展培训。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2.4 >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规标准更新时,应及开展培训。
117. 食品原料、添加剂和包装材等相关产进货查验记 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只需要人员签名。(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4.1.2 >食品原料、添加剂和包装材等相关产进货查验 记录、食品出厂检验应和审核人员复签名,内容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118.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提出的书面或口头 意见、投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4.1.3 >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 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 诉,企业相关管理 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
119. 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4.2 >应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对进行有效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120. 文件可使用纸质记录,鼓励采先进技术手段(如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通用卫规范》 (GB14881 -2013) <14.3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 (如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 ), 进行记录和文件 管理。
121. 某食品生产企业糕点及糖果,依据《许可管理办法》,需要申请两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一企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活动应当取得许可证。
122. 食品生产 许可实行一企证原则,同个者从事活动,应当取 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一企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活动应当取得许可证。
123. 申请人委 托他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代应当提交授权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应当向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方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一)食品生产许 可申请书 ;(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工艺设备和食品生产流程;(四)食品生 产主要设备、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 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召回,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124.[判断]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日期为决定作出的。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证发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为 5年。
125. 李某新办一面粉生 产企业,可借用他人的食品许证进行产。(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者应当妥善保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借转让 。
126. 生产 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辖范围,其许可证无需重新申请。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流程、主要生产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者应当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发证的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辖范围,应当重新申请生产 许可。
127. 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后,有效期必须自之日起重 新计算。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原发证的药监督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 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证编号不变,发日期为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更许可决定的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之日起计算。
128.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一经遗失、损坏将无法补办。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补办。
129.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的,由原发 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被人以欺骗、 贿赂 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药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并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 可。
130. 食品生 产企业未按规定在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产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给予警告。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借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万元 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
13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可由被生 产企业自行送样和寄文书。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监督的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 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被 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和寄文书。
13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复机 构可以复检。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检 机构不得予以复:( 一)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的 ;(二)复检备份样品 超过保质期的 ;(三)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 现复检目的。
133. 食品生产企业拒绝在安全监督抽检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警告 、3 万元以下罚 款。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134. 鼓励食品生产 企业选择安全第三方专机构对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参考。(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鼓励营者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自身的生产经管 理体系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参考。
135.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在现场、询问和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者应当按照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在现场、询问和抽样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136.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期进行整改,并 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 日常监督检 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县级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要求。
137.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 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品生产企业应在三日内停止食活动。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38.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工 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 应当配合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139.[判断]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企业等一经评定,无法调整。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二十七条食品药监 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年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检查、抽违法行为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情况,行政区城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风险等级 可以调低一个:( 一)连续 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法第 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 ;(二)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乳粉 企业除外 )的;(三)获得地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四)具有法律,规、章和省级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情形。
140.[判断]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企业等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 (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七条食品药监督管 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企业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度建立及运行等动 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抽投诉 举报、 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 从低到高分为 A级风险、 B级风险、 C级风险、 D级风险四个等。
141.[判断]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企业应当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生产控制水平加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
解析: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七条食品生产经 营者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生产经控制水平加强落 实食品安 全主体责任。
142.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应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使消费者将购 买的食品或某一性质与另产混淆。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3.5 >不 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食品某一性质与另产品混淆。
143.[判断]一款面包产品,可以取名为“酸奶草莓”。(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4.1.2.1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示反映真实属性专 用名称。
144. 无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消费 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通俗。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4.1.2.1.2 >无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通俗。
145.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性配料必须表标 示。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4.1.3.1.5 >在 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入的水应配料表标示。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
146. 若同一预包装内含 有多个单件食品时,大可不标示净量和规格。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签通则》 (GB7718 -2011) <4.1.5.7 >同一预 包装 内含 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在标示净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147.[判断]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中的核心素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 物,不包括钠。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签通则》 (GB28050 -2011) <2.4 >核心营养素标签中的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 物和钠。
148.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如同时使用外文示,其内容应当与中相对 应,外文字号可以大于中。 (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签通则》 (GB28050 -2011) <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 用中文。如同时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 应当与中文相对,外字号不得大于。
149.[判断]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在大上统一进行示,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可不标示。( × )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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