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加工业务,并就相关

发布时间:2021-04-06 10:39:12

题目类型:[问答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加工业务,并就相关事项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张三、李四以现金的方式分别出资10万元,王五则意欲以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李四因兴趣转移不愿再参与合伙业务,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资产份额转让给马六。张三、王五、马六继续经营。请就上述提供的情况,回答下列合伙人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王五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用劳务出资?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王五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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