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6月承包甲单位的一项建筑工程,9月份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该建筑公司取得工程价款2200万元,同时,甲企业给予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3

发布时间:2021-01-07 23:10:39

1.[]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6月承包甲单位的一项建筑工程,9月份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该建筑公司取得工程价款2200万元,同时,甲企业给予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3万元。另外,该工程耗费甲单位提供建筑材料287万元、电力价款26万元,甲单位提供设备价款400万元。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A.66 B.52.34 C.66.09 D.75.48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2200+287+26+3) ×3%= 7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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