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

发布时间:2020-06-05 15:51:24

2019年2月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
A.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C.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正确答案:C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