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案例】人身保险的给付(定额保险)的一个案例张某由单位向A公司集体投保了...

发布时间:2021-03-21 22:50:28

人身保险的给付(定额保险)的一个案例张某由单位向A公司集体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4000元,附加补偿型医疗费用保险,保额为2000元。他外出旅游时,又向B公司投保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含补偿型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额各为3000元。旅游途中张某不幸被汽车撞伤,共支出医疗费用2400元,并定为40%残废。问A、B两家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并 说明原因。

网友回答

【答案】 你这是题,实际赔偿和做题时完全不一样的。
  按题计算
  A公司赔4000X40%=1600元的意外伤害费
  B公司赔3000X40%=1200元的意外伤害费
  医疗费A公司赔2400X(2000/(2000+3000))=960元
  医疗费B公司赔2400X(3000/(2000+3000))=1440元
  所以A公司赔1600+960=2560元
  B公司赔1200+1440=2640元
  
  但实际上,因为B公司的意外医疗保额在3000元,如果不考虑免赔额,那么2400元的医疗费用可以在B公司全部报销,没有必要在两个公司报销耽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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