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9890元。

发布时间:2020-12-16 07:15:15

1.[问答题]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9890元。(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价为2223元。(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87820元(未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当月该商场销售其他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63800元。已知:该商场月初留抵税额为611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7%;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1)计算该商场4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2)该商场提供空调安装服务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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