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

发布时间:2021-01-07 19:22:39

1.[]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格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465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元。A.112836.5 B.4777 C.13277 D.1 1658.5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由于生产加工的产品,没有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所以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450×380×(1+10%)=188100(元);销项税额=188100×17%=31977(元);购进被盗的原材料,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转出;该批材料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即材料价款和扣除进项税后的运输费用;计人材料成本的运输费用=4650(元);材料价款=50000-4650=45350(元);转出材料的进项税额=45350×17%=7709.5(元);转出运费的进项税额=4650÷(1-7%)×7%=350(元);应纳增值税=31977+(7709.5+350)-27200=12836.5(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