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年利率为6.8%。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有关该笔借款的说法中,符合

发布时间:2021-01-10 19:26:41

1.[]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年利率为6.8%。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有关该笔借款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不支付利息 B.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提出破产申请时起停止计息 C.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D.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宣告破产时起停止计息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未到期债权及利息的处理。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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