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一天,甘肃某科研机构收到一张8万元的汇款单和一封信,汇款人署名“一位热爱大西北的北京人”。信中说,毛主席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他来到大西北插队,从此就深深地爱上了大西北。后来,在知识青年返城时,他回到北京,经商挣了一些钱。他的生活并不十分富裕,但他十分惦记大西北。他和家人决定,将自己挣的8万元,捐给大西北的科研机构,以便用科学技术开发大西北,建设大西北。这件事深深感动着接受捐款的科研机构领导和同志们,他们委托报纸和北京电视台帮助寻找这位无私捐献自己财产的北京人。一年过去了,这个人并没有找到。这件事表明,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有随意A.占有的权利B.使用的权利C.收益的权利D.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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