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议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1-04-09 21:37:26

题目类型:[单选] 关于合议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特别程序都应当独任审理
B、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中陪审员的数量不能多于审判员
C、再审程序,若由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都应当为合议制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 D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考查审判组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可知A错误。B项错误,我国未对合议庭中陪审员与审判员的人数比例作出明确规定。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3款的规定,再审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其也不能适用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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