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4年12月出口设备40台,出口收入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本月国内

发布时间:2021-01-10 21:38:51

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4年12月出口设备40台,出口收入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本月国内销售设备取得销售收入200万人民币,收款117万元;国内购进货物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期末留抵税额5万元,该生产企业12月份涉及的出口退税相关的分录为( )。A.借:其他应收款2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9 B.借:其他应收款39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9 C.借:其他应收款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9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9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9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3%)=12(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200×17%-(68-12)-5=-27(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税额=27(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39-27=12(万元) 留抵税额为0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2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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