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了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

发布时间:2021-01-02 13:08:27

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了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A. B. C. D.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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